用人单位监禁职工强迫劳动,需要承担什么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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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实录
钱某在某村一家瓷砖厂工作。由于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,瓷砖的需求量非常大,因此,老板经常将工人们锁在工厂里加班,而且每天都有工作量要求,完不成任务则对工人们挙打脚踢。由于每天的工作量太大,钱某和几个工人身体吃不消,就想离职,可看着天天锁着的大门,他们都非常无奈。钱某的父亲很长时间见不到儿子,也联系不上儿子,就打电话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了此事。那么,瓷砖厂老板的行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?
律师分析
瓷砖厂将大门锁住,强波员工们在里面干活,不干够一定的产量就不许回家,这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属于以非法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也就是说,瓷砖厂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。如果该厂的行为性质恶劣、后果严重的话,还可能会构成犯罪,那么将会受到刑事处罚。另外该厂将钱某等工人关起来强迫劳动的行为如果使其遭受了伤害,工厂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,即赔偿员工们的相关损害。
法条链接
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
(一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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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劳动既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,法律禁止任何个人与单位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,用人单位强迫职工劳动,侵犯其劳动权的,将会受到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还将承担刑事责任。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,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